贵州省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图书资料设备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13年10月09日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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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

 

第一条 贵州省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图书资料室是专门收藏健康文化、健康教育、健康政策、健康管理、健康产业等方面的专业图书资料室,该图书资料室不仅收藏正式和非正式出版的研究成果、图书资料,而且还建立通过网络查询等方式,建立相应的专业信息资料库。

第二条 本资料室主要为本研究中心的专兼职研究人员和来本研究中心从事研究的访问学者服务,也为政府机关和有关研究部门提供资料查询服务。

第三条 研究中心图书资料室配备专门的图书管理员,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本研究领域图书资料的采购;(2)对本研究领域的图书资料进行编目;(3)对本中心图书资料年度专项经费采购的书刊资料单独登记造册;(4)建立交通经济、文化、生态、景观等资料信息库;(5)为研究中心的专兼职研究人员提供有关信息查询服务。

第四条 本资料室的图书采购由图书管理员负责,为避免重复购买,研究人员可以将所需图书资料通知图书管理员,由图书管理员购买。

第五条 本资料室的所有图书期刊均不外借,研究人员只能在本研究中心资料室或工作室阅读,下班时需将借阅图书资料归还图书资料室。

第六条 如发现借阅图书资料有损害或丢失,按书价的十倍予以赔偿。

第七条 研究中心建立独立的固定资产登记体系,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凡是属于中心的财产必须根据贵阳医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办法进行注册登记。

第八条 研究中心的图书资料和设备的管理实施细节依照贵阳医学院有关图书资料和仪器设备管理的具体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