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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15日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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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19655号)的相关要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318日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高校人文社科研究的示范引导作用,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贵州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服务,为贵州教育改革发展服务,推动我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工作繁荣发展。

   二、申报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立足贵州实际、彰显贵州特色、突出贵州优势,推动我省高校社科研究为贵州脱贫攻坚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我厅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2020年度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课题指南》根据我省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提出了150个具体选题方向(见附件1)。

   项目申请人应根据《课题指南》列出的研究范围和选题,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和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调整,但不能做颠覆性修改。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项目类别

   申报的项目类别为:(一)重点项目;(二)规划项目;(三)青年项目;(四)硕(博)士点项目;(五)思政课项目(六)辅导员项目;(七)大学生项目;(八)基地项目。以上8类均为省教育厅拨款资助项目。

   四、申报资格

   (一)各类项目的申请者原则上必须是我省高等学校在职在岗教学、科研、管理人员;第1-2类项目的申请者还须具有副高(含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硕(博)士点项目申请者必须是该人文社科类学位点的硕(博)士生导师;青年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申请者及项目组成员年龄限40岁以下(截止申报截止时间);思政课项目申请者须为在职在岗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辅导员项目申请者须是高校专职辅导员;大学生项目申请者为大二、大三普通本科生或脱产研究生,能保证在读期间完成研究任务,并在申报时明确具有高级职称的指导老师,在项目申报及研究过程中给予指导,以上项目也可由教育厅根据科研工作需要委托某一学校或专家组进行申报。

   (二)各类项目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水平和时间,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它项目(含基地项目)的申请。已获得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资助的项目或其中的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基地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五、项目申报名额

   (一)重点项目每校限报2项,各校均可针对《课题指南》的所有选题进行申报。申报重点项目的项目组可吸收一定数量校外专家学者和相关工作部门的同志参与,以提升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教育厅将根据申报项目的设计,项目申请人的前期成果和科研能力,择优选定立项项目。

   (二)硕(博)士点项目: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的一级学科申报,具有硕(博)士授予的点,每个一级学科可申报2项,且项目申请人须是硕(博)士生导师。

   (三)规划项目:本科院校每校限报2项,高职高专学校每校限报1项。

   (四)青年项目:本科院校每校限报4项,高职高专学校每校限报2项。

   (五)思政课项目:按照各高校思政课专任教师人数的4%(四舍五入)进行申报,不足1项的按1项进行申报。

   (六)辅导员项目:各高校以2018年高基报表中各高校专职辅导员人数的3%(四舍五入)进行申报,不足1项的按1项进行申报。

   (七)大学生项目只针对普通本科院校设立,省属本科高校限报5项,其他本科院校限报3项。

   (八)基地项目:由各贵州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研究基地”)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围绕《课题指南》组织向校内外公开招标,通过规范程序评审确定给予立项支持的科研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为提高研究基地的科研水平和服务能力,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给予配套资助。每个基地申报的科研项目不超过3项。报送基地项目时,同时报送本基地招标工作开展情况、评审结果、资助安排等。

   (九)各独立学院(三本院校)申报名额单列,每类项目申报名额1项。申报时可独立申报,也可依托母体学校一并申报。

   (十)以上分类限报项目,请各校严格控制,不得交叉使用名额,不得超报,超报项目恕不受理。

   (十一)首次独立申报的学校请与技术支持学校贵阳学院联系,获取申报账户。

   六、资助经费

   各类项目的资助标准如下:重点项目8万元,规划、青年项目5万元,其他项目0.8-2万元,具体资助金额以省教育厅下达的文件为准。

   七、申报办法及时间

   (一)申报者可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相关项目申请书,除基地项目外,其他项目于20191111日交一份纸质材料报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二)我院将按照《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确定的立项原则、申报资格及填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三)通过初审的项目,由我院统一组织网上申报。申报者可向我院申请帐号登录http://www.gyu.cn:8295/进行网上在线申报。

   (四)各申请者及学校网上申报、审核、政治审查及提交时间是20191113-18日。2019111824:00系统将自行关闭。各类项目需在网上提交后,从网上打印《申请书》一式三份于20191121日报送贵州省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基地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于20191118日报送贵州省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419251831@qq.com。所有项目申请书要求A4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材料报送地点:善思楼贵州省健康发展研究中心202办公室。

   八、验收结题

   (一)保证成果质量。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要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体现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或突出的实践价值,应着力推出代表贵州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成果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紧密结合贵州省情和发展实际,聚焦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成果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各单位要认真按照《贵州省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管理办法(草稿)》做好结项工作,一是认真梳理、严格审核,对已获立项的项目按完成时间做好结题验收工作,如期以学校为单位报送省教育厅社政处,教育厅社政处不受理项目负责人或成员单独报送;二是重点选题的结项工作需提前向我院成果科报告,由我院汇总报省教育厅;三是对本单位的验收项目进行政治审查,教育厅社政处要求以学校党委名义出具的对申报人及其结项项目的政审说明材料,加盖学校党委公章。

   (三)所有项目的研究成果均标明贵州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重点项目结项成果形式为著作或研究报告,以研究报告结项的项目,同时需要至少2篇国内外公开发表的论文支撑,其中至少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至少向《贵州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成果摘报》投稿1篇。

   (四)从2020年起,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项和变更工作实行网络申报,我院在线填报审核结项和变更项目后,提交省教育厅进行审核。须延期、变更项目成员或撤消的项目经我院审核同意后,以学校名义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省教育厅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每个项目只能在研究期内申请一次变更,项目结项后省教育厅将不受理任何有关该项目的变更申请。延期未完成的项目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作撤项处理,剩余经费将由学校收回,统筹用于其他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资助工作。

   (五)因项目申报时间变更和方便广大教师职称评定,从2020年起省教育厅调整为每年5月份集中进行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好本院的结题验收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按期报送我院。